行政委员会
行政委员会乃本集团日常业务之决策组织,由张裘昌先生丶林栢昌先生及陈耀安先生组成。张裘昌先生为行政委员会主席。
行政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履行董事会授予之职责,以及行使董事会根据书面指引授权执行之权限及权力。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现由四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刘志华先生丶俞汉度先生丶黄洪琬贻女士及张裘昌先生。除张裘昌先生为执行董事外,其馀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志华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已遵照上市规则采纳书面职责范围,并刊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薪酬委员会之职能为(其中包括):
(a) |
就董事与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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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就建立正规而具透明度之程序制定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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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待遇以及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年内,薪酬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亦已审阅特定薪酬组合,包括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雇用条款及按表现发放之花红,并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由四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黄洪琬贻女士丶俞汉度先生丶刘志华先生及张裘昌先生。除张裘昌先生为执行董事外,其馀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洪琬贻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已遵照上市规则采纳书面职责范围,并刊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提名委员会之职能为(其中包括):
(a)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丶规模及组成,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之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之变动提出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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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之人士,并挑选有关人士提名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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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
年内,提名委员会已作出检讨及认为董事会之规模丶架构丶董事会多元化及组成就本公司而言属充足。提名委员会亦已评估及推荐新提名人加入董事会,乃按用人唯才原则推选及按客观准则作出考虑,并已充分参考本公司董 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此外,亦已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并总结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上市规则项下之独立性准则。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俞汉度先生丶黄洪琬贻女士及刘志华先生。俞汉度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已遵照上市规则采纳书面职责范围,并刊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审核委员会之角色及职能为(其中包括):
(a) |
担任监督本公司与外聘核数师关系之主要代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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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就外聘核数师之委聘丶续聘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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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审阅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包括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报表丶年度报告及账目丶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之完整性, 并审阅其中所采用之重大财务报告判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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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与管理层一同检讨及讨论本集团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制度。该讨论应包括本集团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之资源充足性、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预算。 |
年内,审核委员会已定期会见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并就以下事宜作出检讨及提出建议:
(a) |
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中期报告以及季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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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审阅及考虑外聘核数师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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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就委聘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并审阅建议审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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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审阅外聘核数师於回顾年度之审计计划丶审核策略及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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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检讨内部审计资源需求丶内部审计计划丶内部审计报告丶建议及管理层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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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审阅本集团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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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检讨就本集团雇员透过本公司所采纳之举报政策提出有关财务报告丶内部监控或其他事宜可能存在之不当行为而作出之安排(包括调查及跟进行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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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审阅本集团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之员工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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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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